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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将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12日 来源: 中国税务报 作者: 分享到: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税务系统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和税务总局各单位充分认识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建立以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是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治税水平的重要举措,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税务建设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通知》规定,各省税务机关应当在今年1031日前制定本系统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1130日前完成本级机关法律顾问遴选、聘任工作。市、县税务机关遴选、聘任法律顾问工作,视条件具备情况尽早落实。今年年底前,县以上税务机关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建立健全运转良好的法律顾问工作体制机制,2020年全面形成与税收现代化相适应的、更加成熟稳定的税收法律顾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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