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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甘肃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30日 来源: 人民网-甘肃频道 作者: 分享到:


  人民网兰州11月30日电(呼双鹏)记者从甘肃省国税局获悉,自2017年12月1日起,甘肃省实施正式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境外旅客同一日内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退税物品,由其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即可在我国已实施离境退税的21个省市,通过离境口岸海关验核后通过银行代理机构办理退税。

  离境退税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离境口岸,是指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正式对外开放并设有退税代理机构的口岸,目前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作为甘肃省离境退税唯一口岸,设立了退税场所。

  据介绍,离境退税是一项国家战略,也是当前深化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拉动境外旅客在我国境内购物消费,促进国家商务和旅游事业发展;有利于提高旅游消费国内经济总量占比,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完善我国出口退税制度,促进甘肃省外贸发展和提高甘肃省的国际形象,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

  近年来,甘肃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力度,着力打造“丝绸之路”黄金段内陆口岸建设,以兰州为枢纽,由空港、铁路、公路并举的立体交通网络正式形成。据海关数字统计:甘肃省自2015年开通至迪拜、圣彼得堡等16条国际和地区航线,进出境航班架次及出入境人员均呈现较快增长。甘肃是旅游资源大省,旅游资源具有类型全、功能齐、特色鲜明厚重和原始质朴的特点,旅游业发展潜力巨大、前景广阔。

  据甘肃省旅游局统计,“十二五”期间甘肃省外国人入境旅游保持高位运行和小幅增长,年平均入境旅游人数达到9.2万人次,仅2016年甘肃省接待境外游客7.15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1890万美元。

  在甘肃省实施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通过运用退税杠杆带动境外游客购买本土特色优质产品,可促进特色旅游商品的研发和创新升级,增加旅游购物消费占比,提升甘肃省自有品牌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

  目前,甘肃省国税局已对省内6家首批退税商店完成备案,并颁发了统一的退税商店标识。详情可通过省国税局、省商务厅及省旅游委网站进行查看。

  甘肃省目前退税商店有:甘肃国芳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陇萃堂营养保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三江源商贸有限公司、敦煌市莫高园果品有限责任公司、敦煌市立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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