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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税局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15日 来源: 本网站 作者: 省局法规处 分享到:


 

  (本网讯)12月12日下午,甘肃省国税局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省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敬向6名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并讲话。省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徐善忠主持聘任仪式并宣读了省局法律顾问聘任文件,接受聘任的法律顾问代表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光华和省局公职律师黄金兴分别代表外聘、内聘法律顾问作了表态发言,省局各部门负责人和政策法规处全体人员参加了聘任仪式。

  张敬副局长对接受聘任的法律顾问表示祝贺和感谢,并就进一步深化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出三项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是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提高依法治税水平的有效举措,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税务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升工作站位,主动适应税收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把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落实到依法治税工作的全过程。

  二是全面落实,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各级国税机关要进一步深化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省局要将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列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省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效,协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政策法规处要切实承担起省局法律顾问办公室职责,负责好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及时组织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要严格落实《甘肃省国税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业务培训、考评奖惩等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法律顾问长效管理机制。要坚持以事前防患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探索创新法律顾问工作途径和方式,拓展深化工作内容和范围,促进法律顾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要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激励措施,为法律顾问履职尽责创造良好条件。各相关业务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法律顾问开展工作,齐心协力推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取得实效。

  三是科学运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辅助决策的重要作用。法律顾问要立足国税工作大局,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全面及时地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要坚定立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履职水平。二要坚持原则,坚持对法治精神的信仰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慎负责地发表法律意见。既要敢于说“不”,指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地方,又要善于说“行”,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三要发挥优势,外聘法律顾问要充分利用在行政法、民商法和诉讼法律领域的专业特长和“第三方”的独立性,重点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涉诉案件、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民事活动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内聘法律顾问要充分发挥既熟悉税收业务又掌握法律知识的双重优势,重点为重大案件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执法问题研究、涉密法律事务办理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外聘、内聘法律顾问要密切配合,扬长补短,不断提高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和效率。四要主动作为,围绕推动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五要严守纪律,遵守回避、保密等各项制度,树立法律顾问公平、公正、公信的良好形象。省局各部门要多向法律顾问“请教”,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尊重法律顾问独立发表法律意见的权利,为国税机关重大决策、税收执法、内部行政、民事活动等工作构筑一道坚实的法律风险“防火墙”。要把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工作氛围,推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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