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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国税:突出监督主责 提高监督能力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22日 来源: 本网站 作者: 平凉市国税局 唐奇琪 分享到:


  本网讯  今年以来,平凉市国税局切实担负起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赋予的责任和使命,求真务实,敢于担当,聚焦监督主业,突出监督主责,积极推进“三转”,不断提高监督能力。

  抓细抓实,把责任明确在制度里

  责任清才能任务明。落实监督责任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把责任细化、具体化为一项项可操作的工作要求。监督责任不是抽象的概念,而要有有实实在在的内涵。平凉市国税局对照省局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任务清单,制发了《平凉市国家税务局落实全面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12个责任主体162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了市局党组3大类41项责任事项,明确了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党建办、机关党委等11个责任主体121项责任事项,通过明确责任内容,细化责任清单,切实督促各层级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通过制定责任清单,“两个责任”不仅转化为一项项工作要求,还被明确到了具体的岗位、具体的人,从而使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强化主业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对照清单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环环相扣,把实字贯穿于落责全过程

  该局不仅在明确责任上下功夫,还通过检查、约谈、考核、问责等措施,加强对责任落实全过程的监督,步步推进,打造出一条覆盖责任落实全过程的链条。

  督责,是责任落实链条的关键环节。为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责任,市、县(区)局党组既用足用活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老办法,又积极实践约谈等新方式,着力推动履行责任不落空。市局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台账体系,在全系统开展了领导干部记录“555”台帐(年度台账、日常台账和一把手活动台账)工作,全面实施党内监督动态化、痕迹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了党内监督执行力,有效发挥了“小台账”的“大作用”。静宁县国税局把“三抓三促”和“三纠三促”专项活动作为推动责任落实的有效办法,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开展了“抓作风夯基础促征管”作风大检查大整顿行动,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以支部为单位建立自查整改台账,通过自查和抽查等办法,深挖细查,增强了党组织履责的主动性;华亭县国税局把约谈作为督促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在面对面的谈话中坚持见事见人点问题、围绕问题谈责任;庄浪县国税局实行监督检查结果“提醒单”制度,每月至少开展2次检查,以“六大纪律”为重点,全面检查各单位工作纪律、会议纪律、环境卫生、人员着装、上下班打卡、请销假、参加集体活动、纳税服务和税收执法等各方面的情况;灵台县国税局全面推行“问题责任清单”、“整改台账”、“挂单督办”、“办结销号”、“跟踪问效”制度和“正风肃纪”提质增效的长效机制;泾川县国税局注重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对税收执法及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结合税法宣传月活动集中召开了特邀监察员、义务监督员、纳税人代表座谈会,开展了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了纳税人对国税机关和干部职工的建议和意见并制定出了整改措施;崇信县国税局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定期不定期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监督检查……从坚持问题导向的检查,到动真碰硬的约谈,到建立督查长效机制,再到强化内外部的舆论监督,各级党组织狠抓落实的有力举措,推动了责任从市局到县(区)局、税务分局层层落实。

  问责,是推动责任链条上的最终环节。该局始终把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以零容忍态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纪律审查的震慑和警示作用,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面的效果。同时,针对苗头性问题加强教育预防和刹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定责、亮责、述责、评责为抓手,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督查,重点关注选人用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问题,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不作为”的严肃问责、“乱作为”的严肃惩治、“慢作为”的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对1个县局未严格遵守会风会纪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对1名县局班子成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对2名县局班子成员给予通报批评和责令向市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市局层面开展察访督查11轮(次)、发现各类问题73个、发布工作通报8期,8个县(区)局共开展监督检查155次、发现各类问题145个、问责责任部门和责任人151项(次)。

  履责担当,不断提高监督能力

  着力转变监督方式,紧跟时代要求。牢牢把握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和规律,用好约谈、明察暗访、签字背书等方式方法,注重抓早抓小,进一步强化对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切实选准监督角度,更好地协助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首先,当好参谋。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反腐倡廉建设阶段性目标、重点、措施,报请党组决策实施;加强调查研究,分析形势及现状,为党组决策提供依据。其次,当好助手。围绕“两个责任”落实组织协调方方面面的力量,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最后,做好监督。围绕八项规定落实、干部作风纪律等重点,采取自检自查、经常性检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等相给合的方式加强监督,实行“一案双查”,确保责任落实。

  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纪检监察干部肩负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职责。该局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鉴别能力,1月和8月分别举办了全系统纪检监察巡察干部《准则》《条例》和纪检监察巡察实务操作培训班。另外,充分整合纪检监察人力资源,探索实施了市局机关专职纪检监察员在市局监察室集中办公,强化了监督执纪力量。注重“实战演练”,抽调县(区)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了问题线索初核、纪律审查、巡察监督和部分阶段性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同时,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协助党组通盘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战略任务,针对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任务分解,积极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督促其按照各自的职能开展工作。同时,向本级党组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多汇报勤请示,及时反馈工作动态、工作经验和工作特色,使纪检监察工作真正列上日程、引起重视、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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